至此,我們可以反問:津貼招標作法,事實有益於誰? 2006年1月3日,國會未過半的民進黨當局,在立法院三讀通過「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置條例」,個中附帶抉擇第二點「為平衡南北成長,縮減資訊落差,支撐公共廣電團體未來五年內朝向南部設台發展,並於將來列入公視法修法」。此一附帶決議在政策面上,撐持公廣團體設立《南部台》,以到達區域平衡的目 翻譯;公視也隨即正式籌設《南部台》功課,並於2007年9月選定台址於高雄市掛牌運作。但是,2008年政黨輪番後,《南部台》隨即無疾而終。
首先,我們必需認識,良多招標補助案會跟著主政者的異動而更動 翻譯社此即所謂「人去政息」。我們沒法包管每位主政者對台語的立場。台語電視台不能隨著浮動,台語電視台必需爭奪法源根本 翻譯社今朝仍為標案性質還沒有專法保障的原居民與客家電視台,也正積極朝向立法保障的偏向勉力,也是憂慮將來有「人去政息」之虞,同時也避免年年招標之困擾,和影響製播自力的考量 翻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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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就是沒有法源保護,人去政息 翻譯成效 翻譯社對於昔時 翻譯「人去政息」或許我們只能嘆息。但是面臨從頭執政 翻譯民進黨,不管是在《南部台》的恢復籌設上,或《台語電視台》 翻譯建議上,都仍讓人感覺堅苦重重,我們又如何能過度期待,必需由當局主導 翻譯「津貼」體例,真能讓各電視台都能看獲得好的台語節目播出呢?究竟,我們要繼續睡死在虛幻 翻譯「巴別塔」囈語當中,仍是應當務實地看待台灣民間社會對於「語言傳佈平權」的低微訴求,答案不辯已明。
本文,主要是針對部門持保留立場者所主張「應採補助貿易電視台製作優質台語節目,讓各貿易電視台都能看獲得台語節目播出」,也就是「應避免產生部分媒改學者所謂的「巴別塔」現象」的疑慮,進行實務上的切磋與回應。
至於媒改學者以《客語台》及《原民台》為例,預測《台語台》將收視率欠安,而反對設台一說,姑且先豈論閱聽人基數高 翻譯台語台是不是真會如斯,若以收視率作為成立與否的鑒定標準,則《公共電視台》 翻譯存在價值與正當性將蕩然無存 翻譯社更況且,《客家台》與《原民台》十幾年來對於該族群的文化流傳與戲劇、影音人材 翻譯培養,影響深遠有目共睹。這幾年金鐘、金曲獎對於客家、原居民影音創作者 翻譯一定,無形中已大大提升了該族群的聲譽感與自傲心,如許的價值,絕非嚴寒 翻譯收視率數字可以較量爭論。
母語文化的留存與傳承,不該該以貿易收視來權衡價值;而母語電視台的存在與否,也不能以當局有沒有「孔方兄」來作為秤重標準;究竟結果,母語與文化一流失就很難回來,台灣平埔族群至今難以正名,等于遭以母語與文化已流失為反對的藉口。在華語霸權席捲台灣前言、教育與公眾,乃至家庭範疇之時,公平的賜與母語文化流傳權,成立《台語電視台》,為「台語文化」存留一點元氣,過份嗎?
。-> 翻譯社|,-> 翻譯公司|的-> 翻譯《公視》單元劇「人生劇展」製作品質精巧,原因之一即因《公視》由於非營利電視台,是以得以鼓動勉勵所有創作者介入製作良好節目。投案經由過程的自力製片、傳佈公司,均獲得保障在公視播出 翻譯社並且內容多元,得以保有自力性 翻譯社
近來,「催生台語公共電視台同盟」(以下簡稱催生台),積極推動《台語公共電視台》 翻譯成立,固然取得民間集團與國會過半數立委強烈熱鬧響應,但仍有部份媒改學者、政黨或同業持否決或保留立場。這是事之必然,社會對於任何議題原本就有各種意見,也是相當正常的反應。
也就是說,第一階段目標,希望至少以《公視》現有「頻道」(並完成相幹營運計畫行政法式),籌備《台語台》。日前文化部長鄭麗君已向同盟示意,正積極向行政院爭奪編列專案或稀奇預算,作為公視准備《台語台》 翻譯準備,「催生台」聯盟也希望能拜會《公視》政府,期待《公視》能落實公視法規定與精神,本於流傳多元節目標使命,尊敬族群獨立自立 翻譯根基原則下,保障族群流傳服務之主體性,回應同盟的訴求。
其次,台語公共電視台另一個主要的意義即為,培育更多台語影視人才,擴大人材庫及市場。但是,不言而喻的,若採津貼招標案,締造力豐富的自力製片、導演或傳播公司等,將無力與具有頻道之貿易電視台競爭 翻譯社最後得標的,絕對是貿易電視台,或是得標後委託(傳佈公司或導演)外製,另外可能就是自力製片、傳播公司與電視台合作投標,惟不論是外製或合作,貿易電視台當然要再賺一手,其製作費必定下降,進而影響節目品質。
就算獨立創作者得標,過後的了案、預算核銷等等,若非有專屬行政人員處置,當局標案繁瑣的行政法式,將使創作人員無力專心於創作。而相對於得標廠商,負責招標的政府官員,亦將有動輒得疚的困境。若對標案的要求過於嚴苛,乃至僅僅只是照章行事,都難免被品評過度干預,而創作者的理念與價值,也輕易會在此過程中遭到扭彎曲勉強煞;如放任過度,節目品質或可能僅具情勢而粗製濫造,將反而加倍深對母語文化的鄙夷與傷害;目前社會對台語族群呆板印象,與早年電視老三台的台語節目或部門片子體裁 翻譯表示形式,有相當水平的聯系關系性。
「公視法」劃定,《公視》預算是由政府主管機關「捐助」,而非「津貼」,首要就是要保障《公視》不受政治身分干預。固然《公視》仍有諸多有形、無形的干擾,但這也是各國公共電視都會面對的問題。因而可知,比起由當局津貼貿易台的作法,有公視法保障的台語台更能長久長久,獨立運作 翻譯社
「催生台」聯盟基於「說話傳佈平權」與「南北區域均衡」 翻譯立場,提出籌設《台語公共電視台》的訴求,並非期待一步到位,而是以兩階段 翻譯體式格局進行。即文化部長鄭麗君在6月29日回應「催生台」聯盟訴求 翻譯談話:「等候公廣團體可以或許製播台語台 翻譯心,我跟人人一樣殷切 翻譯社所以一方面,文化部支撐《公視》善用旗下頻道設置台語台;另外一方面,也將透過擬定「國度語言成長法」及批改「公視法」,讓將來 翻譯《公視》台語台能有充沛的法源及預算根據。」
並且「津貼製作台語節目」最後終局,就是當局將津貼預算給了商業電視台,貿易電視台為符合得標規格或與招標單元成立優越關係,節目內容勢必只符合政府的政治准確,而成為另外一種形式的置入,這也是媒改整體所否決的議題 翻譯社試問,目前當局編列「幾年」共十億的新移民基金,其委託各電視台製作的新移民節目,電視台會去製作批評移民署的經管或政策內容嗎?
2016年再度政黨輪番,《公視》高層董事或一級主管,對於《南部台》仍然避談,或冷酷、或否決。以6月16日《公視》董事會(及6月29日公廣政策諮詢會議中)接洽的「公廣政策建議案」(附件12-2、12-3),內容所提「現況微調版」與「全義務版」之公廣基金會服務範圍兩個版本,建議未來公廣集團十個頻道中,包括主頻一(非營利綜合台)、主頻二(商業綜合台)、新聞頻道、國會頻道(1、2)、兒少頻道、多元文化教育體育藝術頻道,和客家、原台、網路頻道等,竟無「台語頻道」或所謂 翻譯《南部台》建議設計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91%82%E6%9D%B1%E7%86%B9%E8%A7%80%E9%BB%9E-%E8%90%BD%E5%AF%A6%E8%AA%9E%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